(资料图片)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下同)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
2023年3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今天(1月5日),广东大部晴到多云,空气持续干燥,公众需及时补水润燥;夜间起,弱冷空气补充南下,明...
天宫空间站全面建成后,这颗美丽的“中国星”,成为不少天文爱好者追逐的对象。其实,在太空中,还飞行...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公布,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
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对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