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昨日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同时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检察机关“罗某洲等十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罗某洲等十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AIRPODS”“AIRPODS PRO”等均为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9类耳机、耳塞机等商品上。2020年9月至12月,深圳市昇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洲、深圳市聆某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华等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苹果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加工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并对外销售牟利。
【资料图】
2020年12月2日,公安机关在昇某公司、聆某公司的经营场所分别抓获罗某洲、马某华等人,当场查获疑似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共计2.3万余个,其中部分耳机在外观上印有“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等标识,另有部分耳机虽在外观上不含有苹果公司商标,但在连接电子设备终端时,会在电子设备弹窗界面显示“Airpods”或“Airpods Pro”标识。经权利人鉴别,以上耳机均为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2020年9月至12月,罗某洲、马某华等人销售假冒苹果耳机的金额共计人民币2210万余元,现场查获的待售假冒苹果耳机货值金额人民币77万余元。
2020年12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适时介入,就行为定性、全面取证等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一是第一时间收集固定销售明细、送货单、效益表、业务提成表、对账单等关键证据,初步确定涉案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涉案公司的架构以及涉案人员的地位作用等。二是进一步查明本案电子化商标显示的技术手段、实现路径等,明确涉案电子化商标使用能否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2021年3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以罗某洲、马某华、向某、明某、李某、王某汝、梁某意、吕某芳、罗某林、邹某华等十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龙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龙岗区检察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引导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本案商标权利人通过现场实物演示以及提交书证等方式,对苹果蓝牙耳机弹窗的工作原理进行说明,表明其正品产品芯片的程序中写入了“Airpods”或“Airpods Pro”标识的代码,如果侵权人未在涉案蓝牙耳机专门设置指令,电子化商标显示不可能实现。二是借助技术调查官机制辅助办案。因涉案技术问题复杂,龙岗区检察院申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技术调查官协助办理案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委托专家辅助人共同参与技术调查工作,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书》。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蓝牙耳机在生产过程中将“Airpods”或“Airpods Pro”字符设置为自身蓝牙协议的名称,同时通过破解、盗用苹果公司通信协议,将相应可以激活弹窗的软件烧录在蓝牙耳机芯片中,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商品的软件系统完成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这种电子化使用方式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与误认,应当认定构成商标性使用。
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研讨案件,检察官提出办案建议
2021年6月21日,龙岗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罗某洲、马某华等八人提起公诉,对罗某林、邹某华以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2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洲、马某华等八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六百八十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珠海斗门地处珠江出海口,优越的气候条件、丰富的咸淡水资源培育出享誉全国的精品水产——白蕉海鲈。2009年“白蕉海鲈”成为广东省水产业首个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入选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经调研走访发现,作为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和地方特色支柱产业的“白蕉海鲈”,存在地理标志使用混乱、规范性文件失效、管理不到位、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影响品牌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致使产业发展面临危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2年5月,斗门区检察院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深度调研。经走访调研发现,多家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存在违规或者错误使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等情况。斗门区检察院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就本案专门性问题进行咨询,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海鲈协会等进行磋商,就共同促进“白蕉海鲈”这一特色产业发展达成共识。斗门区检察院于2022年7月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听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就各职能部门凝聚保护合力、搭建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8月24日,斗门区检察院结合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公开听证评议意见,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引导“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加大侵权打击力度,修订完善有关“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暨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若干措施,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海鲈鱼相关食品抽检28批次,针对冒用地理标志发布虚假广告、擅自使用和错误使用地理标志等行为依法查处企业5家,督促整改企业4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行政提示书》1份,现场指导企业16家,并动员4家生产企业成为广东省预制菜地方标准参编单位。同时,斗门区检察院邀请斗门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暨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就地理标志保护与促进产业发展达成共识。会后,区政府下发会议纪要明晰工作责任,为多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奠定基础。斗门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协助区政府制定《“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向珠海市司法局递交《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协调推动将“白蕉海鲈”地理标志单独立法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项目。斗门区检察院还向有关部门报送《关于“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多维度为“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业链综合保护提出建议。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斌 通讯员:粤检宣
标签:
最高检昨日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同时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检
4月26日,记者从佛山西站获悉,今年五一假期,铁路旅客运输期为4月27日至5月4日,共8天。为满足今年“五一
记者从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随着“五一”假期临近,旅客出游需求强劲释放,经皇岗、福田口岸出入...
4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继在大鹏半岛实施预约通行措施之后,深圳交警同时在“五一...
记者今日从深圳地铁集团获悉,12号线二期步涌站-沙浦站区间隧道近日实现双向贯通。12号线二期将于2025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