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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热门:《东莞市出租屋与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新增明确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保护义务规定

  • 2023-02-13 13:05:19 来源:大洋网

近日,东莞市司法局将《东莞市出租屋与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公布,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获悉,《条例》修订草案新增明确未成年人入住出租屋的安全保护义务规定,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权益保护;并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并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主要内容。这些内容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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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条例》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条例》修订草案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为切实做好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东莞市公安局和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入开展调研,精心组织修订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近日,东莞市司法局将《条例》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3年3月6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补充和完善《条例》内容,进一步理顺出租屋管理体制

2018年12月,东莞市正式颁布实施《东莞市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两个重点安全管理领域进行规范,完善了出租屋管理制度体系,填补了东莞市地方立法空白,为东莞市出租屋的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条例》的实施,在出租屋信息报送、分类分级巡查管理、治安与消防隐患排查、安全防范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东莞市出租屋管理全方位提档升级。

自2018年以来,东莞市实现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自主申报率达99.6%,持续推行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完善优化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健全出租屋治安管理机制。

《条例》实施后,东莞市出租屋火灾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逐渐好转。

如今,随着东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和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条例》自2018年颁布实施已4年多,外部环境和相关上位法都出现一定变化,现有部分条文内容已落后于现实需求,如消防救援机构职责已调整、时租日租出租屋监管存在盲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等新形势新情况,出租屋安全管理机制、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都面临一些新问题,需要通过修订《条例》予以补充和完善,进一步理顺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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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权益保护,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

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明确出租屋相关概念和管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修订完善了出租屋概念范围,并新增了出租屋出租人的定义,明确了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第三条),使《条例》更加科学规范、体系完整。

其二,建立出租屋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针对目前东莞市缺乏出租屋安全管理统筹协调机构,相关部门职责仍不够细化和明确、职责边界难以一次性完全划清、部门合力不够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增加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分别负责召集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解决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其三,根据上位法和形势需要调整部门职责。修订完善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职责,同时对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出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上位法修改调整消防救援机构的具体职责范围。

其四,进一步明确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和村(居)委会职责。为压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智网部门和村(居)委会在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条例》修订草案分条明确了其在出租屋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并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过接受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委托的形式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执法工作。

其五,新增明确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保护义务规定,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权益保护。鉴于出租屋内侵害未成年人安全权益案事件多发的实际,《条例》修订草案依据上位法相关规定,增设了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入住询问、巡查管理、可疑情况报告等责任条款,并明确了对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经营者违反规定的处罚,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体系。

其六,进一步加强对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即时登记和报送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信息义务,以及制定管理制度、安装视频系统等责任,并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加强管理。

其七,新增重点消防隐患整治规定。新增规定了对出租屋中设置的生产经营场所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增设了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规定和相应处罚。

其八,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并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新增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二是加强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处罚的震慑性。三是根据上位法修改的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调整和补充。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厚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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